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1981年,是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湖北省民政厅登记、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的省级社会组织;是由湖北省内从事高等教育研究工作的个人、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学会现有125个团体会员单位和22个分支机构,是我省规模较大的省级学术组织。
近40年来,学会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学术创新和服务发展宗旨,通过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在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成果推广、智库咨询、服务承办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教育强省建设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学会多次受到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社科联、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国家民政部的表彰,曾获得“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各高等学校、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议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充分发挥学会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湖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定于2025年4月29日至6月10日,组织开展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
2025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学会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与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的政策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话语体系。
二、项目类别
(一)学会专项课题
本课题聚焦教育强国建设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1.学术成果专项课题。本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两类,研究时限原则上为1-3年。
重大课题由学会联合中部地区或其他省级及以上高等教育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根据课题难度和性质设立资助标准。
本年度拟遴选一批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学会专项重点课题,每项提供经费资助。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2.产教融合专项课题。本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要求企业实质性参与合作共研,会企联合定向对重点和一般课题提供经费资助,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二)共同体课题
本课题鼓励高校及学会支机构(分会、专委会)针对本校或本领域科学研究热点、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和院校研究。申请院校或分支机构可根据课题指南组织申报,也可自主确定课题。
本课题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0.5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三、结题要求
学会教育科研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和委托课题以发布的公告成果要求为准。
2.重点课题达到以下2项要求:(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主体成果获省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2)研究报告(重在汇报课题研究的总体概况、研究成果、研究结论、研究反思,体现学术性),不少于2万字。
3.一般课题达到以下2项要求:(1)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学术文集及会议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主体成果获省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2)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万字。
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面向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限报20项,副会长单位限报10项,常务理事单位限报7项,理事单位限报5项,鼓励开展跨校联合、跨学科合作研究。
2.本年度课题共分两大类。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见附件1)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担任校级领导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获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正科级以上职务,团队成员至少一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4.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同年度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能再申请学会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或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学会会员单位。
5.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专项课题需注明专项所属类别,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6.为促进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建议各会员单位对获批立项的学会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视同省级课题进行认定管理;对获批立项的学会一般课题,视同厅局级课题进行认定管理。
7.《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申报书(申请书2份、匿名版活页1份),一并邮寄至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容包括:(1)审查合格盖章的PDF版《课题申请书》、PDF匿名版活页(以课题名称做文件名),分别建立文档。(2)使用附件中申报汇总表Excle表。
8.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逾期将不予受理。课题申请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200元,申请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评审费转账至学会账户(请备注学校和申报人姓名),由秘书处开具税务票据。
五、联系方式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办公咨询:黄艳 13986228208
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文华园路8号文华学院行政楼B座129室(邮编:430074)
邮寄联系人:周颐13469995583 电话:027—87003861
学会邮箱: 3042961300@qq.com
账户: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00005035763358
开户行及账号:中行广埠屯支行558657528290
清算行号:104521003326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1. 2025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指南
2.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会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体课题”申请•评审书
4. 申报汇总表
附件电子版下载地址: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官网https://www.hahe.org.cn/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微信公众号
点击链接下载附件:
2、附件2: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成果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1).doc
学会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文华园路8号文华学院行政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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